首页

手机在线sm调教视频

时间:2025-05-30 04:34:40 作者:在平台接活的销售员,受伤后陷入“找东家”难题 浏览量:88373

  在平台接活的销售员,受伤后陷入“找东家”难题

  法院分析人格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后,助销售员找到非全日制“雇主”

  阅读提示

  实践中,劳动者通过平台接活往往涉及多方主体,一旦发生事故,认定劳动关系常常成为维权难点。

  食品公司派驻在超市的销售员,下班以后通过平台接单超市的零工工作,在返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销售员与超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日前,山东省2024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上述案例被纳入其中。在该案中,超市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销售员李某的工伤赔偿诉求。仲裁委裁决,确认李某与超市存在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近年来,随着用工形式的多样化,许多家政、维修、外卖等从业人员通过平台获取工作,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往往成为争议焦点。

  销售员下班途中受伤引赔偿纠纷

  上述案例中,李某是某食品公司派驻某超市的专柜销售员,与食品公司于2021年8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实行早晚班轮换制,食品公司为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

  超市自2022年3月起,通过零工平台“某活”APP发布理货、勤杂等零工任务,每单任务3小时。超市建立了“共享小时工”微信群,群主为超市经理,群成员均在超市工作,经理每天安排员工申请接单,员工如不能接单,需要向经理请假。

  李某于2023年6月1日加入“共享小时工”微信群,注册“某活”APP用户,每天在经理的安排下完成接单任务,获得服务费。

  2023年7月12日,李某自食品公司专柜下早班后,17时至20时接单完成超市在“某活”APP上发布的理货任务,20时30分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李某要求超市支付其工伤待遇,超市称,李某与某食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通过平台抢单,完成超市外包业务,双方系劳务合作,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不成,李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确认李某与超市存在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本案争议焦点是,准确认定李某与食品公司、平台、超市的法律关系。”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彦君表示,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为“劳动管理”,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人格从属性、组织从属性、经济从属性。

  刘彦君表示,本案中,超市通过“共享小时工”微信群安排李某在内的员工休假或接单,员工如不能接单,需要向超市经理请假,李某的平台接单行为并非完全自主决定,体现了较强的人格从属性。从组织从属性看,李某接单后,需要到超市指定地点考勤签到,超市监督、检查、评价李某的任务完成情况,体现了较强的组织从属性。从经济从属性来看,李某的接单对象仅为所在超市,完成订单时间段与专柜下班时间段相衔接,李某接单获得服务费金额由超市与平台约定,该服务费已构成李某稳定收入的组成部分,体现了较强的经济从属性。

  “超市对李某存在明显的劳动管理行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刘彦君表示,“但是,鉴于李某已与食品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每日在超市申请的零工任务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等事实,综合认定李某系超市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双方之间存在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成为维权难点

  实践中,劳动者通过平台接活往往涉及多方主体,一旦发生事故,认定劳动关系常常成为维权难点。

  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劳动争议案中,杨某在某运输公司从事混凝土运输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杨某入职后先通过微信群接受运输公司派单,后在某平台注册账号绑定该公司,由该公司审批通过之后,通过平台接受该公司派单。运输公司根据接单数、运输量、是否超时、有无罚款等按月向杨某支付运费报酬。

  后来杨某与运输公司产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杨某与该运输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杨某与运输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对此,刘彦君介绍:“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支配性劳动管理。”

  “本案中,运输公司确认杨某在某平台注册的账号须选择该公司绑定,运输公司存在对杨某进行扣罚等劳动管理行为,且运输公司向杨某按月结算工资,所以双方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刘彦君说。

  在另一涉及平台、快递公司的案件中,某信息公司与快递公司签订配送代理合作协议,由快递公司经营配送业务。胡某在快递公司外包给甲公司的配送点从事送餐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因送餐途中受伤向信息公司请求认定工伤。信息公司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胡某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未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对此,第五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陆敬波表示,胡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从信息公司领取劳动报酬、接受该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因此无法认定胡某与信息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留存用工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互联网平台及数字技术要素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劳动管理方式,但改变不了劳动管理的性质。一些劳动者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举证能力薄弱,加之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平台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可能存在分离,给维权带来困难。

  对此,刘彦君表示,劳动者应当增强法律维权意识,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工作时间及劳动保护条款。若平台或合作方以“灵活用工”为由规避劳动关系,劳动者需注意保留工作记录、考勤凭证、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存在实际用工管理关系。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者劳动纠纷,劳动者应及时保存现场照片、视频及医疗诊断证明,通过公证处对平台账号数据、派单记录等电子证据进行保全,同时收集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指令记录(如微信群通知)等证明劳动管理关系的证据。”刘彦君说,“若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对于跨区域平台用工,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本报记者 张嫱 《工人日报》(2025年05月29日 06版)

展开全文
相关文章
“港产”大熊猫宝宝满月 “熊猫样”逐渐成形

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桃坪村,当地居民每逢节庆,载歌载舞欢度节日,特色鲜明的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吸引了国内外游客住寨子、品美食、赏民俗。

多国专家聚首马来西亚探讨中文教育与语言传承

无锡市与圣安东尼奥市在创新经济领域先行先试、福州市与塔科马市共同开启线上经贸对接会、烟台市蓬莱区与加利福尼亚州索诺玛市合作开展青年关注环保对话项目……这些富有成效的合作实践,不仅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更成为两国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交往日益深化的生动体现。

“盛世国乐·畅响运河”文化艺术活动暨北方民族乐器产业发展大会在沧州开幕

复旦大学原党委书记、新闻学院教授秦绍德认为,鸿篇巨制三卷本《中国报刊阅读史(1815—1949)》已展现出其独特的学术价值:不再局限于新闻事业的主体发展,从阅读史的角度,揭示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脉络与社会影响。这一创新性的研究方法,无疑为认识中国新闻事业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视角。

中国首个“中国留法艺术学会”特展启幕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存在一些地域文化面临传承断层、保护和开发同质化、地域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

受权发布丨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叶炳君各方面表现良好,军事素质过硬,多次参加上级组织的比武竞赛,并取得优秀成绩。单位开展表彰奖励时,荣誉感极强的他担心表彰奖励名额有限不能如愿。令他没想到的是,该部按照《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规定优化调整表彰名额比例。叶炳君所在营被上级评为“四铁”先进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年度表彰的单位可适当增加个人表彰奖励名额,他凭借过硬素质被表彰为“四有”优秀士兵。

相关资讯
热门资讯